|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缘何边征边流产 |
| 时间:2009-10-04 来源:能源杂志 作者:张娜 |
2008年煤价高位运行,一些地区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后又纷纷流产;2009年,煤炭价格下行,内蒙古却提出征收此基金。或许,内蒙古并非要步这些地区的后尘,而是向作为全国试点的山西可持续发展基金看齐。 2009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无疑,这对当下炒得火热的资源税改革是个好消息。 更为奇怪的是,“内蒙古为何要在此时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似乎并不是最佳时机,去年煤价最高位时有几个省市相继提出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只听到开征的消息却没了下文,据说又相继取消了”,一位煤炭企业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道出了疑惑。 一边在提出征收,另一边的已征收地区却在相继流产. “或许,内蒙古是在学山西的可持续发展基金模式,因为一直以来,同为产煤大省,内蒙古的税收却比山西少了很多。但是山西是国家推出的试点,是国务院亲批的,内蒙古只是本地区的行为。”上述人士说。 内蒙古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无非两种模式,一是山西的模式,二是仅在高位征收的各省市的模式。如今,山西煤炭限产后,内蒙古的产量已经超过山西,作为产煤量居首位的地区,内蒙古的一举一动也牵动着全国煤炭市场。 的确,目前该地区5100大卡/千克左右的电煤价格依旧是220元/吨;大于5300大卡/千克的电煤价格是280元/吨左右;而露采、炮采原煤的价格在350—400元/吨之间。 内蒙古规定按销售量价外征收,其标准为:褐煤8元/吨,无烟煤20元/吨,其它煤种15元/吨。 2009年上半年,内蒙古的产煤量首次超过山西,内蒙古煤炭产量以年增5000万吨的速度稳步前行,去年达到4.4亿吨,估计今年可达5—5.5亿吨。按照5.5亿吨计算,全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增收近百亿元。 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无疑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内蒙古伊泰煤炭及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均公开宣布,由于煤炭价格调整基金的征收将影响其2009年的纯利1.50亿元及8000万至1.40亿元。按照平均煤价每吨15元的征收标准计算,新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也将影响神华的2009年及2010年纯利预测分别为7.47亿元及16.04亿元,减幅分别为3%及5%。 郑煤集团运销公司丁松炎给《能源》杂志记者解释说:“现在市场行情并不好,成本增加对煤炭企业来说虽增加了压力,但供大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得企业无法涨价,一旦涨价,客户就有可能出现倒戈。并且,成本增加反映到市场的过程一般很长,不是这个月成本增加,下个月立即就涨价。” 既然迫于市场压力无法涨价,这部分成本煤炭企业就要自行消化。李朝林说:“对煤炭企业肯定是不利的,压缩了利用空间。但并非一点利润都没有了,目前的利润完全可以把增加的成本消化掉,只是利润会变薄。” 而且,“可以使企业被迫通过管理等其他方面主动压缩成本。”丁松炎说。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从字面意思看是通过调节煤炭的价格来调节市场,但李朝林认为并非如此,“煤炭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即由供求关系来决定,有时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并不能推动煤炭价格的上扬。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立足点不应该是去调价格,更不是去调市场,而是调收入、调分配的不均。根据市场的情况,利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提高或降低,把煤矿的利润压缩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应该有利于本地区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增加政府收入,使政府有能力去做更多惠及民生的事情。” 2008年,河南省郑州市就规定,从10月1日起,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按每销售1吨煤炭缴纳10元的标准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80%留存县财政,20%上缴市财政。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市、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税部门在征收税费时一并征收。 当时,《郑州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当煤炭价格出现突发性波动时,市、县人民政府将临时动用基金调控煤炭价格,稳定煤炭市场。 “去年郑州发文要征收,但最终还没具体执行,就取消了。”郑煤集团运销公司丁松炎说。 至于取消的原因,李朝林说:“主要还是市场的原因,煤炭价格低了,煤炭企业压力大,也就没有征收的必要了。” “征收的时候大家都关注,取消也是企业欢迎的,自然没人反对,所以也没什么人关注,就不了了之了。”对于取消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低调,李朝林如此说,“而且,这些省市都是自己征收的,与山西的可持续发展基金不同,山西是国家的试点,是‘长寿’的。” 然而,2009年,煤炭价格下滑,从2008年的每吨800元、1000元,降到现在的600元,煤炭的利润空间大大压缩。内蒙古在这个时机下提出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而且,“内蒙古的煤炭价格本来就比其他地方要低,利润本来就不高”。某煤炭企业人士说。 “高价征,低价取消,这是合理的,类似于资源税的从价征收,可以起到调节价格的作用。”丁松炎说。 对于内蒙古的“不合时宜”,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内蒙古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环境破坏、矿区沉陷、收入分配不平衡、矿区富余人员需要转移安置等新问题。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内蒙古作为全国产煤大区,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于完善煤炭资源价格补偿机制,提高对煤炭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解决煤炭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其用途主要为: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和平抑市场物价;在市场物价显著上涨时,用于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补贴;困难煤矿和煤矿老企业补助;矿区环境和生态恢复治理;煤炭资源枯竭矿区转产补助;城市优抚对象和特困家庭供热补贴;煤炭沉陷区治理及矿区移民搬迁补助等。 就在内蒙古出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煤炭资源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战略性优势资源,科学配置管理煤炭资源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如果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也是其科学配置煤炭资源的一项措施,那么,内蒙古的此次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没在2008年煤价高位运行时推出也就可以解释了。 “如果与那些煤炭高价时征收、低价时取消的省市不同,那么内蒙古就是在学山西。”李朝林表示,“内蒙古和山西都是目前中国最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有各自不同的优势。一直以来,蒙煤以低硫、高热值、低开采成本、低税费与山西煤低运输成本这一优势维持着销售价格的基本平衡,但政府的税费收入却远低于山西,这可能是内蒙古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原因之一。” 2007年3月,山西省政府通过并公布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在原煤开采出的当天向原煤开采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基金。此举标志着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相比之下不难发现两省的相似之处,按照内蒙古新规定,煤炭价格基金由内蒙古地税局在征收资源税时一并征缴。凡在内蒙古采煤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煤种、产量按月申报和缴纳。 山西省统一的适用煤种征收标准为: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此征收标准与内蒙古的新规定几乎是相同的。 “国家还没有统一标准,山西只是试点,现在还没有推广,内蒙古此举也是为将来全国推广占领先机。”丁松炎说。 对于山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山西商人对《能源》杂志记者说:“以前不叫可持续发展基金,叫出省费,就是山西省每往外运1吨煤,就收15元钱的出省费。各地都有煤炭检验站,就是检验其是否缴纳基金,未缴纳则不予放行。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成本最后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其实,不管是出省费还是可持续发展基金,抑或是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只是名称上的不同。李朝林说,改征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税才是解决之道。 6月17日,从财政部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传出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赋水平、统筹税费关系。 李朝林分析,传统的资源税征收办法基本都是按照占有和使用资源的数量进行计征的,即按使用资源的数量征收资源税额,这既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也不能反映资源的价值大小,这种征收办法是很落后、很不科学的,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使用。 李朝林说,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推动资源性企业的公平竞争,资源税改革将改为按照使用资源的销售价格征收资源税。资源税征收办法改革前,只要使用资源的数量是相等的,不管价格高低,征收的资源税都是一样的;资源税征收办法改革后,虽然使用资源的数量是相等的,但由于资源的质量不一样,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不一样,按照按价计征的原则,使用资源的税额就不一样,售价高、获利多的纳税就高,售价低、获利少的纳税就低。 内蒙古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信号已发,不管最终是资源税的改革,还是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全国大面积推广,其目的都是一样的,即正确及时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