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华矿难进入事故调查阶段 |
| 国务院成立调查组 已有3人被刑拘 2人被停职 |
| 时间:2009-06-01 来源: 中国煤炭网 作者: |
| 本网综合消息 5月31日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的国务院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在重庆成立。目前伤亡人数已经上升到107人,其中30人死亡,77人受伤。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表示,初步判定,重庆“530”矿难是一起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特大安全事故。骆琳指出:“这起事故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业主同华煤矿和施工单位川九建设公司在安全生产的衔接上出现严重问题,是一项重大的安全隐患,本质上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目前,重庆同华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及巨能公司川煤九处的项目经理已被刑拘,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巨能公司川煤九处的一负责人被停职。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事故现场提出,“5·30”事故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没有遵守煤与瓦斯突出“四位一体”的防范措施;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和建设施工单位在工作中的协调不够,缺乏统一指挥;此外,该公司在管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瓦斯瞬时超标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施工中存在片面追求进度,不顾安全的现象。 死里逃生的同华煤矿矿工陈永树说,事故发生当天,他所在的班有14名矿工在井下作业,大约上午11点刚过,他们收到井上传话,让他们撤回地面。在回撤过程中,发生了瓦斯突出。陈永树由于瓦斯中毒一度晕倒,所幸醒后得以逃生。 据了解,事发时,共有131人被困井下,其中98人属于川九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川九建设)职工。33人属于同华煤矿。他们分布在不同矿层,其中川九建设的职工处于最下层。在死亡的30人中,有27人来自川九建设第九项目部。 川九建设与同华煤矿同属重庆市能源集团。同华煤矿目前年产能30万吨,并预计在三年后达到60万吨。目前同华煤矿水平线零米以上的煤矿层已基本开采完毕,由于扩能需要,同华煤矿积极挖掘零米以下新煤层。而川九建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请来参与挖掘新煤层的揭煤作业。 在矿难中逃生的工人反映,他们通过工头到川九建设同华煤矿工地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甚至原本只能在地面的工人,因为人手不够,从事发前两天开始被安排到井下作业,一些人正是因此遇难。 有记者从一份2008年3月21日同华煤矿扩区工程施工汇报文件中获悉,“因为施工条件差,设备陈旧、周转资金短缺、新员工比例大、综合素质低,加之自身管理及体制问题,施工单位工作效率低,进度慢,亏损严重,从管理层到员工决心信心不足,思想混乱、人心浮动,特别是一二线员工来去自如,队伍极不稳定,逐渐步入恶性循环。” 文件中还提及,川九建设项目部及扩能部对揭煤及防突施工缺乏技术知识,为此同华煤矿派人到施工公司给项目人员及管理人员集体授课,以确保安全。 揭煤是指矿井巷道穿越煤层的操作。矿井下的石门是隔断煤层的岩石,在掘进时要将石门炸开。由于炸开石门易发生塌方和瓦斯爆炸,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在煤矿揭煤期间,不应进行采煤作业。但事发时,同华煤矿仍在进行采煤。有矿工反映称,早在29日井下已有瓦斯突出征兆。
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文才进表示,对于遇难人员的赔偿问题,将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对于补偿金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补偿;补偿金高于20万元的按政策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