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用国际规则 维护企业权益 |
| 中平能化:反倾销申诉取得新进展 |
|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等地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倾销 |
| 时间:2009-07-02 来源:中国煤炭网 作者:王扬 时达 |
| 6月25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等地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倾销,决定采用征收保证金形式实施反倾销措施。至此,历时9个月的中平能化集团提请国家商务部就聚酰胺6,6切片实施的反倾销调查,取得实质性成果。据悉,中平能化集团申请反倾销是我国加入WTO后河南省首例。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应该学会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对于维护我国产业安全,公平参与国际竞争,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平能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建生告诉记者。 聚酰胺-6,6切片是一种合成树脂,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军工、汽车等领域。有着10年发展历史的中平能化集团工程塑料公司以10.3万吨的年生产能力,成为中国第一、世界第四的聚酰胺-6,6切片生产基地。2006年以前,该公司产品产销两旺。但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涉案生产商开始向中国大陆大量低价倾销聚酰胺-6,6切片产品,占据了国内70%以上的市场份额。受此影响,该公司连续亏损28个月。同时,国内其他3家公司也都不同程度的减产。 2008年9月,经多方调查后,工程塑料公司作为主诉方,向商务部提起了反倾销申诉,要求对原产于美国、英国、法国等地的聚酰胺-6,6切片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于当年11月14日发布立案公告,并在其后的裁定中,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商务部初裁公告,自2009年6月2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数额不等的保证金。依照相关程序,在充分考虑各利害关系方对初裁提出的书面评论及相关证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预计商务部原则上将在11月14日之前作出终裁决定。 反倾销案的调查和裁定, 为该集团尼龙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涉案生产商倾销行为已有所收敛,工程塑料公司生产经营开始出现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停产近半年的间歇聚合装置陆续开启,连续聚合5条生产线已经满负荷运行,产销量月月创新高。5月份,创下切片生产5700吨,销售6000吨的历史最好成绩。截至6月10日,该公司切片产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51.86%和57%,不但弥补了去年千万元的亏损,而且赢利431万元。 |






